今天下午,济南港华燃气有限公司针对“最牛用气户”做出回应:因燃气抄表周期同结算周期存在差异和更换到期燃气表,王女士家594方天然气实为6个月所用,并非2个月。
济南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接到王女士反映天然气用气量异常偏高的情况后,港华公司曾多次派客服人员前往其住宅进行排查。在了解情况后,针对此事做出以下说明:
燃气抄表周期同结算周期存在差异,另外2010年6月济南港华对该区域客户(包括该户客户)免费更换到期燃气表,造成未能及时扣除气费(2010年9月21日至2011年3月23日期间未扣气费)。客户本次所缴纳594立方气费891.00元为2010年10月至2011年4月这6个月用气量。
这期间月平均用气量约为100立方米,日平均用气量3立方米。按照“燃气流量=灶具热负荷(家用灶具约为5000千卡)/燃气热值(焦炉煤气热值为4000千卡)”的公式,双头灶每小时用气(焦炉煤气)量在1.2立方米,该客户每天用气时间2.5小时是正常的。
济南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因为电脑统计错误而产生“最牛用气户”的误会,港华公司也有一定责任。对于王女士的情况,公司客服将继续走访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