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中午12时30分左右,在太原-平遥天然气输气主干线晋中龙湖大街北六堡沿线附近,负责干线施工安全的管理处主任任晋杰和同事在阻止另一个施工方违法施工时被其雇用的不法人员打伤,任晋杰头部和胸部多处受到砖块和钣手的袭击,当即被送进医院进行救治。下午6时许,记者在医院见到任晋杰时,他仍处于昏迷状态,受伤的头部被缝了6针,医生正在对他进行紧急治疗。
从任晋杰被送到医院起,同事们就自发组织起来对他轮流看护,他所在的单位山西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张永吉书记对其及时阻止违法施工的行为表示肯定。
没有管道防护强行施工
山西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着山西天然气省级管网的建设与运营,事件发生地太原-平遥天然气输气主干线是全省天然气由北向南输送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线的安全平稳运行与我省中南部太原、晋中、清徐、祁县、平遥、灵石、孝义、运城等多市县300余万户居民的基本生活及多家企业的生产运营息息相关。
今年3月,管网在晋中龙湖大街北六堡沿线辅设完成后,另一个单位的施工管线正好与此交叉。按照2010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后建管线必须服从先建管线,未经先建管道企业同意,其他单位不得使用管道专用伴行道路、更不允许进行工程挖掘;进行穿跨越管道施工作业时,施工单位应当向管道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组织施工单位与管道企业协商确定施工作业方案,并签订安全防护协议。而此次施工中,后建管线施工方并没有拿到任何施工手续。
为了保障管线的安全平稳运行,交叉管线的情况出现后,任晋杰主动找到该施工方就安全情况进行沟通,拿出相关法律对其进行劝解,并要求在动工前出示施工方案,但近十次的沟通都没能得到对方的回应,晋中管理处只能在作业的同时加强对该管线区域的时时巡检。
管理员阻止违法施工被打
两个多月的时间里,为了强行作业,该施工方纠集沿线附近的不明身份人员多次强行开工都被晋中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劝阻了下来,但冲突还是在5月22日下午发生了。昨日上午9时,苏醒过来的任晋杰在接受《山西青年报》记者采访时回忆,"当天上午11点,施工沿线北六堡村的几个人来到管理处,说不在管道交叉处铺设管线了,准备修路,修路肯定也要动挖机,而且要动工就必须在管道保护法要求的范围内进行,所以我们必须做好维护工作。"但到了中午12点半,在没有出示任何防护方案的前提下,2台大型挖机便开进了距管道5米线以内。
为了不引起冲突,管理处工作人员当即拨打了110,警车快到施工现场时,参与违法施工的人员四散躲避。1个小时后,看到事态平息,民警离开现场,但随着警方的撤离,施工方又开始动用挖机,"如果不及时制止,很有可能一铲子下去就全爆炸了,方圆几十米内的村庄将被夷为平地,几百万天然气用户将受到影响,且次生灾害将无法估量。"考虑到这些可能酿成的恶果,任晋杰迅速切断了对方的发电机电源。
一位20多岁的年轻男子从地上捡起砖头就向他的头部砸去,还有一些人推搡着用拳头捶击他的胸部和脸部,等同事们冲入人群时,他的头上已经裂了口子,不停地往下流血。
之后任晋杰被同事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救治,主治医生昨日告诉记者,任晋杰的头部、脸部及胸部均不同程度受伤,需要住院治疗和观察一段时间。而入院后,任晋杰时刻牵挂着工地的进展,当天醒来后,管理处的一位同事打电话过来,他第一句话便问,"现在情况怎么样?"得知违法开挖的地面已经被填平,他才安下心来。
山西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施行以后,对管道的规划与建设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要求所有管道的建设都应当符合管道保护法的要求,遵遁安全、环保等原则;对管道运行中的保护则更为详细,禁止在管线附近进行挖掘、工程钻探等危害管线运行的作业,管道线路中心两侧各五米地域范围内禁止使用工具进行挖掘施工危害管道安全的作业。而此次事件中的另一方无疑违反了有关法律,幸好有工作人员及时阻止,如果任其作业,后果将不堪设想。
目前,山西天然气股份公司已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