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警打开车门后发现该校车私自安装天然气装置。
11月25日,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交警大队第四警务区开展查“三超”行动,一名在行动中被查处的私自改装天然气校车驾驶员告诉记者,呼和浩特市校车私自改装天然气的现象极为普遍。
当10时许,记者来到赛罕区交警大队第四警务区位于金桥开发区金桥路与世纪七路交叉路口的岗亭。半小时内,该警务区交警拦下多辆超载车辆。10时30分左右,交警在对车牌号为蒙AKG589的校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这辆车上没有乘坐学生却拉了很多木头,属于“客载货”行为。当交警要求该车驾驶员打开车尾门接受检查时,该车驾驶员推三阻四不肯配合。交警强行打开车尾门后发现了该车的秘密——这辆校车后面安装了一个天然气罐。
记者看到该校车门上喷涂着“嘉宇晨校务有限责任公司”字样。驾驶员寇某告诉记者,据他所知,不仅他所驾驶的校车改装了天然气,呼和浩特市很多校车都私自改装了天然气,这种现象十分普遍,这样做的目的是节约运营成本。
交警当即将该校车暂扣并送回大队,下一步将强行拆除该校车的天然气装置,并对驾驶员寇某进行处罚。
赛罕区交警大队第四警务区副警长宋胜军告诉记者,校车严禁私自改装天然气,私自为校车改装天然气的行为可能导致极为严重的后果。他表示,该警务区将严查这种行为,保证学生们的安全。
来源:正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