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答疑】
问 乳山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是如何调整的?
答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总体要求,此次乳山市市区天然气价格调整把握两个原则:一是对非居民用气不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实行统一销售价格。二是在现行销售价格基础上,只加上游提价额度和实际购销损耗,即上游提多少下游加多少。
中国天然气网讯 (记者 刘兴华 通讯员 潘艳)11月8日,乳山市物价局组织召开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情况说明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乳山对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作出调整,调整后最高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4.5元,调整后的价格自7月10日起执行。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不作调整,仍为每立方米2.8元。
为逐步理顺天然气价格,保障天然气市场供应,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乳山市物价局结合上游门站价格调整情况,考虑到市区各类用户承受能力,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乳山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最高销售价格由原来的每立方米4元调整为4.5元,调整后的价格自7月10日起执行。
说明会上,物价部门对天然气价格调整的有关政策进行了说明,与会人员对非居民用气价格调整表示理解。乳山市物价局要求天然气经营企业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及调价的相关工作。下一步,乳山市物价局将加强对天然气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企业擅自提价、搭车涨价或变相加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对调价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保障天然气市场秩序稳定。
问 现在已经是11月上旬,为什么调整后的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自7月10日起执行?
答 国家发改委、省物价局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中明确规定,自今年7月10日起调整天然气价格。供乳山市上游气源门站价格也是7月10日起同时调整,乳山市上游提价额也是按此时间测算的。因此,价格调整日期应按国家、省规定的7月10日起执行。国家公布天然气价格调整政策后,北京燃气乳山分公司已按规定时间对市区非居民用户抄表,提前做好了调价的相关准备工作,因此按国家规定的7月10日起执行没有问题。记者 刘兴华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