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南京的媒体报道了一条“不可思议”的新闻:南京市拟立法禁止汽车由“喝油”改为“烧天然气”。20日,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就《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草案)》举行立法听证会,多位听证会代表就禁止汽车“油改气”的条款提出了反对意见。
众所周知,如果汽车发动机的燃料由汽油改为天然气,可大大降低机动车尾气的污染排放。尤其是在当今全国大部分城市被雾霾笼罩的情况下,如果能有更多的车辆把燃料改为天然气,就意味着城市的主要污染源之一的机动车尾气污染排放可大大减少。据报道,全国不少大城市,尤其是南京周边的合肥、杭州等地,或是放开了私家车的“油改气”的改装,或是启动了机动车的油改气工程。
令人难以想象的是,这样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南京市竟然要在相关地方立法规定中予以禁止,而且还被提交到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上进行立法听证。这份《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草案)》的二十八条明文规定:本市禁止将燃油汽车改装为燃气汽车。需要使用燃气汽车的应当直接购置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的油气双燃料车或者燃气汽车。更荒唐的是,该条例草案还要求“已改装的燃气汽车退出运营、改变使用性质或者转出本地的,应该拆除其增加装置,恢复原样”。
南京市住建委燃气管理处负责人在解释该条例草案中为何要加入禁止油改气条款时,称是因为“油改气由于技术原因,存在一些安全隐患,此前也发生过燃气爆炸事故”。此外,过去特批的4家企业“配件差、服务质量不高”,因此,“希望通过立法,打破这种垄断”。试问一下,汽车油改气究竟有多大的技术门槛和难度,是不是就真的比原厂所装的安全隐患多?燃气管理处人士所称的“燃气爆炸事故”,最后查出的原因有多少是“改装”所致?如果借此扼杀小车“油改气”,是不是看到大街上发生了汽车自燃,就把该汽车厂家给关了?此外,如果特批的真的存在问题,南京市住建委燃气管理处为何不能放开市场,通过优胜劣汰和质量审查来取代“特批”呢。
据报道,禁止小车“油改气”真实内情就是“油改气改装车比燃气成品车要节省一半”。据介绍,现在小车改装成烧天然气的费用在在6000元左右,而要买燃气车“要加一万甚至更多”此外,油改气的钢瓶可用15年,而按规定出租车5年要换车,一旦禁止汽车油改气,不仅又增加了车辆运行成本,更要为新的燃气车掏出更多的真金白银。说到底,禁止小车油改气,关键是为了保护汽车厂家的垄断暴利。只不过他们这次是借了政府管理部门之手,来做自己想做而做不成的事。
三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中,专门提出“提高立法质量,防止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法制化。”非常遗憾的是,在这样全面深化改革的浪潮中,南京市住建委竟然想用立法的形式来保护大汽车厂家的利益,这实在是有违改革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