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从州物价局获悉,为疏导国家调整出厂价格增加的成本,省、州物价局日前分别批
复了恩施市、利川市、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城区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联动调整的请示,决定
恩施市自8月30日起,其他4县市自9月1日起,居民用天然气每立方米上涨0.23元。
省、州物价局批复文件显示,恩施市城区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由2元/立方米上涨至2.23元/
立方米,利川市城区由1.9元/立方米上涨至2.13元/立方米,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城区均
由1.95元/立方米上涨至2.18元/立方米。
据悉,此次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后,各地均出台了对城市低收入人群用气的优惠措施。
恩施市、咸丰县城市低保家庭入户时,凭证按1000元/户优惠入户安装费用,来凤县按200元/
户优惠。宣恩县城市低保家庭凭证月用气量在20立方米(含20立方米)以下的按1.95元/立方米
执行,利川市城市低保家庭凭证月用气量在26立方米(含26立方米)以下的按1.9元/立方米执行
,超过部分均按调整后的价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