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1日起,合肥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提高0.40元/立方米。近日,合肥市物价局发布消息称,会对大用户执行优惠价,按照用量给予不同程度的优惠。
据了解,为减轻非居民天然气用气大户成本压力,继续对用气大户给予适当优惠政策。即年用量120万立方米—600万立方米, 优惠0.05元/立方米,销售价格3.95元/立方米;
年用量600万立方米以上的部分, 优惠0.10元/立方米,销售价格3.90元/立方米。
合肥市西气东输管网的非居民价格实行统一定价。长丰县水家湖镇等尚未联通管网的部分地区和使用川气的庐江县天然气价格暂由县物价局核定。
此外,物价部门表示,鉴于合肥市工商业企业处于转型期,为减轻工商业用户用气成本,本次非居民天然气价格仅疏导存量气价格上涨部分,各燃气经营企业增量气增加的成本由各燃气企业自行消化。 |